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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道德失范成因分析与科研道德建设对策思考

  近年来,科学道德问题日益凸显,引起了全球科技界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本文通过阐述科研道德失范的内涵,分析科研道德失范的表现及成因,并从用国家目标引导科技人员塑造科学精神、培植正确的科技价值观、形成宽容失败的氛围、淡化“官本位”思想、形成政研分离的科研体制、建立严格的科研管理和监督制度以及重视民间监督等方面提出了加强科研道德建设的七条对策。

  

  在科学社会化、科研职业化、科技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道德问题日益凸显。近年来,国内外不少科研不端行为屡屡被披露,且有蔓延趋势,引起了全球科技界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普遍关注。在中国科协举办的历次“中国公众科学素养调查”中,科学家始终是公众心目中声望最高的群体;但是2007年发布的第六次调查结果显示,科学家已经退居第二。究其原因,李曙光院士认为,主要是科学研究的不端行为逐渐增多;学术泡沫现象日趋严重;科技论文数量大增,但引用率不高;科技论文内容雷同,缺乏创新等【李曙光,做一个有良好声誉的科学家——从另一个角度谈科学研究职业道德,光明日报,2007.9.12】。因此,重建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所依赖的良好科研道德,成为众多人士特别是科学家们在痛心疾首之余的深刻反思,也是值得我们深入探究的课题。

  

  一、科研道德失范的内涵及表现

  

  (一)科研道德失范的内涵

  

  科学道德问题纷繁复杂,当前国际上把其中最典型的、较严重的问题归结为科学不端行为,而发达国家科学界近年来又把科学不端行为的范畴严格限制在伪造科研成果、弄虚作假和剽窃抄袭三个方面【吴善超,孟辉,张存浩,中国科技界关注科学不端行为,中国之声Ⅱ:与时俱进,《自然》杂志出版集团,2004.11.18出版中文版特别增刊】。

  

  2006年11月,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种类规定了五种情形,包括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和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等。2007年2月,中国科学院发布《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提出科学不端行为是指研究和学术领域内的各种编造、作假、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公认道德的行为;滥用和骗取科研资源等科研活动过程中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并明确了6大类科学不端行为的具体认定标准。

  

  吴善超等文章指出,中国科技界较普遍地认为,当前中国的科学道德问题与国外相比,要更严重一些;同时,中国公众对科学道德的理解程度、科技界对科学道德建设的重视程度、对违反科学道德问题的公开化程度、有关部门对科学不端行为防范的力度等,都与国外存在一定的差距。中国科学道德现状表现在:在优良科学道德与学风的主流之下,同时面临浮躁学风、学术失范现象和科学不端行为并存的挑战;与中国科学技术蓬勃发展的趋势相比,科学道德水平处于相对“滞后”状况,科学道德建设则处于“爬坡”的阶段。

  

  (二)科研道德失范的表现

  

  1. 东拼西凑,粗制滥造,科学研究低水平重复

  

  一部分科技人员不是从国家需要和科技发展需求出发,而是围绕自己业务熟悉的小圈子搞研究,懒于创新,投机取巧,要么重复别人的东西,盲目立项,甚至专门跟在别人后面模仿;要么重复自己的,对一个研究项目改头换面,向不同的部门申请立项,或者把一篇论文拆分成几篇小文章,改头换面多处发表,只追求文章数量而不注重质量。由于低水平重复,缺乏原创性研究,造成我国科技资源的大量浪费,致使科学研究的产出率低,科技竞争力逐年下降。

  

  2. 造假浮夸,伪造数据,虚报科研成果

  

  为了符合自己的主观愿望,或故意捏造、篡改研究成果和实验数据,或两篇或多篇文章使用不同角度的一个实验图片进行佐证,骗取课题验收或成果鉴定,或故意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社会效益,以谋取各种荣誉、奖励和利益。

  

  3. 抄袭剽窃,买卖论文,把科学研究蜕变为“商品”

  

  有的是移花接木,从剽窃学术观点,到整节、整段、整篇照搬;有的是专抄国外文章,侵吞他人成果;还有买卖论文,互相署名,自己交版面费发表文章,花钱买刊号;有的小团体形成共识,为了在某个时间突出某个人的成绩,作为评奖或提职称的依据,将团队成员的成果累计到该人身上,下一年度又堆积到另一个人身上,使学术与金钱、学术与权利的交易成为一种“潜规则”。

  

  4. 学术垄断,排斥异己,在学术问题上巧取豪夺

  

  一是妄自尊大,论资排辈,排斥他人学术观点,压制同行或青年学者,甚至凭借手中权力公然掠夺他人作品;二是进行科研项目的垄断,互相利用,关系评审,内定项目,对项目进行二次转包;三是借助自己的作用,为自己、亲属或他人谋取名誉、钱财和地位。

  

  5. 关系至上,“跑部钱进”,科研责任意识缺失

  

  在一些科研单位,学科负责人成为“老板”,研究员从不动手做实验的现象非常普遍。他们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跑关系,请客吃饭等方面,至于拿到的项目如何交帐则是学生或手下人的事情,有了论文、成果,“老板”的名字还要堂而皇之地署在前列,完全不管质量好坏与真伪。

  

  二、科研道德失范的成因

  

  (一) 科学技术社会功能的变化使科研道德问题相伴而生

  

  在古代社会,科学研究主要基于科学家本人好奇心的驱动,他们自发地观察世界的多种现象、探索自然界的各种奥秘,为科学而科学,通过这种探索满足自己的求知欲望。而现代科学技术则与政治、经济密切联系、相互影响和作用,重要目标之一就是为国家战略发展服务,而许多科技工作者加入这一队伍,是把科技工作当作一种职业、一种谋生的手段。

  

  而我们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整个社会存在一种浮躁和急功近利的心态,经商者期待一夜暴富,从政者渴求一步登天,社会方方面面的浮躁使各种贪污受贿、钱权交易、投机取巧和假冒伪劣等道德失范的现象频频发生。这些社会环境的影响,使得科技界难以保持一片净土,科技人员难以独善其身,科研道德受到竞争的撞击和利益的诱惑,治学者期待着一鸣惊人,名利兼收,从而引发科研道德冲突和行为失范现象。科研人员的不端行为已不仅是道德问题,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二)评价体系的不科学、不合理成为科研道德失范的助推力

  

  现行的科技评估体系,是一把“双刃剑”。在衡量科学家水平能力之时,试图建立一种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既有综合性又具体明确。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则往往过于强调论文的篇数、项目的多少和资金的多寡,以数量取代质量,从而忽视了科技人员的实际贡献和在不同领域发挥的作用。

  

  同时,由于这种评价标准带来的评价结果又过于直接和紧密的与个人的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工资奖金挂钩,与单位的绩效考核、领导政绩挂钩,与科研项目评审、科研经费分配挂钩,使得被评者自觉不自觉地片面追求文章、项目和经费的数量,滋养了一种浮躁的心态,甚至为此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失去做人的基本准则。因此,应该深刻认识评价标准对科技人员的行为导向作用,从科研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出发,避免评价体系的单一性和片面性。

  

  (三)评审制度的不规范成为科研道德失范的温床

  

  对科研项目的申报、审查、评估和鉴定在制度和程序上的不完善是科研不端行为屡现的重要原因。现在不少的科研项目鉴定流程是,往往在一天的时间里评估小组就要对十几、二十几个项目进行鉴定,这使得对科研项目的监控显得非常粗糙。“汉芯”事件中,立项和评审出现的漏洞,恰恰体现了制度上的漏洞。

  

  在各类项目的申报评审中,关系评审占了很大成分,部分评委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难免失之公允。个别评委甚至受利益诱惑,被金钱、“红包”击中,导致科研项目申请跑关系、靠路子,甚至出现中介机构跑项目、拿佣金的现象,也造成项目经费使用中的不合理、不合法,甚至贪污腐化等一系列问题。据统计,在不少项目中,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比例仅在40%左右。科研项目成了一些科研人员“圈钱”的工具,在“科研发展”的幌子下,国家宝贵的科研经费惨遭流失。

  

  (四)利益驱动和人性弱点过度膨胀是科研道德失范的内在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刺激和物欲诱惑无所不在,当科技工作者贪图享乐、满足私利的欲望抵制不了外界的利益诱惑时,就会背离科研精神,注重和追求金钱、荣誉等物化指标,人性的弱点就会摆脱道德的防线而恶性膨胀和自由扩散。我们可以在总体上将目前的学术不端现象归结为社会转型期的结构性或体制性问题,但并不意味着科技工作者本身的道德责任可以因此得到宽宥和推卸。一个学者为了争名逐利,放弃最基本的学术道德,放弃做人的良知,就会导致人格的商品化,走向歧途。

  

  (五)学术批评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为科研道德失范容留了空间

  

  从现行的防范机制上看,往往正常的学术批判难以开展,学术监督和制约机制几乎处于一种缺失的状态,从而进一步助长了学术不端行为的蔓延,甚至愈演愈烈。作为一个整体的学术界,对于揭露出来的科研道德失范问题并未群起攻之、大加鞭挞,或及时制定严密的预防措施,而常常是彼此包容,还有是单位实行自我保护,“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导致他们对学术不端问题沉默失声。由于科研道德失范问题得不到应有的追究和防范,导致一些知名专家和年轻有为的学者也为了某种利益而陷入了剽窃和抄袭的泥潭。当大量不合格甚至虚假的产品在一个缺乏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中频频产出的时候,就必须从预防、控制和纠正等方面去进行反思和补救。

  

  (六)违规成本太低成为科研道德失范者的心理诱因

  

  相比国外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高处罚成本,我国尽管对科研不端行为有所处理,但处罚力度还不够,这使得个别科研工作者心存侥幸心理;再加上互联网的发达,使科研不端行为人对信息资源的获取、剽窃他人成果更为容易,但是科研项目验收者对信息资源出处的审查和核对却相对困难。

  

  (七)基本训练不够增大了科研道德失范的可能机率

  

  原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指出,目前,科研人员在申请经费、发表论文、就业机会、岗位升迁、工资待遇和同事竞争等方面所面临的压力日益增大,这是导致科研不端行为和“不规矩行为”的诱因。而其根本原因是,许多科研人员甚至是广泛领域内的学者,对于学术规范的基本训练不够。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研究者故意触犯学术道德或科研行为不端,而是缺乏基本训练和常识。据了解,学术界的一些人认为,在论文中不规范的引述别人观点或是别人的数据不成其为问题。所以,我们应该一开始就要对青年人,特别是大学生进行基础训练,告诉他们怎样的“引注格式”是正确的,怎样的引述是不能做的。

  

  比如在自然科学领域,理科生做实验是有严格记录的,如果出现一个错误的实验结果也应该记录在案,而不是发现做出错误结果,就把这些记录撕掉。这就是培养大学生基本学术规范和严谨科学态度的办法【我们需要怎样的学术诚信,中国青年报,2007.2.5】。

  

  三、加强科研道德建设的对策

  

  (一)中国科技界采取的措施

  

  在科研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日益演化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时候,近年来中国科技界为加强科学道德建设,防范、处理科学不端行为,重拳出击,先后制定科研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严肃处理违规败德行为,改进科技评价体系和奖惩办法等。这些诸多有力的措施,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效果。

  

  1999年,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协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科技工作者行为准则的若干意见》;1999年,中国科协组织102个全国学会、231家科技期刊签署了《科技期刊道德公约》;2002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3年,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办法》;2005年3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发布《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2006年11月,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2007年2月,中国科学院发布《科学理念的宣言》和《关于加强科研行为规范建设的意见》;2007年3月,科技部联合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建立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确定从制度建设、宣传、落实监督等方面合力推动科研道德建设;2007年4月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正式颁布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进一步加强科研法制建设,使克服学风浮躁、惩治学术不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07年6月29日,中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在科技部正式成立;2007年8月26日,“科技进步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其中与科研道德相关的有,科技人员须建立诚信档案——在科技活动中抄袭、剽窃他人科技成果,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科技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主管单位给予处分,获得用于科技进步的财政性资金或者有违法所得的,由主管机构追回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单位的主管机构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国家科技项目或者基金项目。确立宽容失败的制度——对于探索性强、失败风险高的科研项目,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科技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影响该项目结题。

  

  仅2007年以来,多起科研不端行为得到处理。2007年6月1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发布两则处罚公告,武汉大学教授艾勇和中国民航大学教授张连顺因抄袭他人论文成果受到通报批评,并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资格3年,相关科研项目撤销;监督委员会还公开了13起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但均隐去了名字和单位名称。“中科院一博士论文造假,已被撤销博士学位” ;“院士署名论文被认定剽窃,与其学生共署名的三篇论文抄袭他人”【京华时报,2007.7.13】。

  

  (二)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

  

  科研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我们的目标是既要促自律也要他律,要治标更要治本。自律就是教育科技工作者自觉增强道德意识,筑牢内心道德防线;他律就是社会外界形成一种威慑力,鞭策和监督科技工作者遵守科研道德,做到求真务实、爱国奉献,履行自己的神圣使命。

  

  1. 用国家目标引导科技人员塑造科学精神

  

  科学研究必须体现国家意志及其发展战略。社会发展对科学技术进步的依赖越来越大,越来越强调科技进步的贡献率,而科学研究则越来越依靠社会提供支持。因此,科学研究必须体现国家目标和国家意志,科技人员必须树立为国家、为社会服务的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必须向王选院士那样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推动中国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实践上,真正做到“有成绩的科学家都不以金钱和荣誉为动力”,“献身于科学技术就没有权利再像普通人那样生活,必然会失掉常人所能享受到的不少乐趣,但也会得到常人享受不到的很多乐趣”。这种乐趣就是对国家、对人民的贡献,就是一种良好科研心态和思想素养的升华。要使科技工作者懂得,对科学研究来说,我们的最终目标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社会发展的生产力,最终惠及社会的所有成员,而不仅仅是为“文章”服务,成为个人利益的“奴隶”。

  

  2. 培植正确的科技价值观

  

  科学研究如果脱离了价值维度,当其面对人与社会的发展时,其科学性就会显得苍白无力,缺乏持久的生命力。科技工作者首要的是对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与升华,重视和加强个人的修养,把诚实、认真、尊重前人工作、合作精神、自我反省精神和开阔的胸怀作为自己做人做事的基本品格。抛弃科学价值观,无视国家、民族利益而只顾自己一己之利的行为必然引发学术腐败。而一个整日苦心钻营之人,又会有什么创新思维和创新成果呢?应该让每一个科技工作者懂得,道德败坏、学术腐败是科学家的死敌,敢越雷池者必然作茧自缚。而且,学术腐败毁掉的不仅是科技人员本身,更可怕的是它将毁掉整个国家的科学事业。

  

  应该遵照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提出的,对科技工作者来讲,树立和实践先进、正确的科技价值观,就是要求我们首先在选择、确立科研课题时,必须要弄清楚,科研选题是否有助于解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技问题,是否有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否有助于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是否有助于赶超世界先进水平。也就是要以“创新为民”的科技价值观作为科研工作的导向,而不仅仅考虑可以争取到多少经费,能否提升自己的学术地位,或者能带来多少名利等等。这是科研工作者的首要之德。

  

  3. 形成宽容失败的氛围

  

  科研的过程带有巨大的风险,有成功,更多的是失败。对失败的宽容有利于形成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风气,也是对科技人员工作价值的认同和肯定。如果我们在评价机制、激励机制上不是单纯“以成败论英雄”,而是对失败者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不求全责备,继续给以支持和鼓励,就能使人脚踏实地。倘若我们在政策体系上做出一种今天投入了,明天就要出成效的导向,必然会促成急功近利,会培植心浮气躁,会形成短平快,甚至投机取巧,仿造假冒,欲一鸣惊人,最终适得其反。“科学是讲求实际的,科学是老老实实的学问,来不得半点虚假,需要付出艰巨的劳动。”承认失败,允许失败,宽容失败,才能倡导一种锐意创新、勇担风险的价值观,才能提供一种开放包容的文化精神,才能营造一种摒弃浮躁、踏实创新的社会氛围。

  

  4. 淡化“官本位”思想

  

  在整个社会崇尚“官本位”思想的大环境下,一些科研人员担任行政职位后,往往相关待遇、荣誉、利益随之而来,争取项目、经费也更加便捷。这就使得一部分科技人员不能安心科研,热衷于当领导,甚至不择手段,不惜代价,急于期冀在科研上放“卫星”,达到一鸣惊人,实现官袍加身的愿望。这种“官本位”问题,也是对急于求成的浮躁心态的纵容,同时也过早扼杀了科技人员的科研生命。周光召在痛斥科研系统的“官本位”时说,要搞科研就不要当官,要当官就不要搞科研,既想当官又想搞科研肯定什么都做不好。因此,避免学术上的心浮气躁,还要重视和解决一些科技人员千方百计要当官、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也乐于给那些有成就的科技人员特别是领军人物委任以大大小小的官衔的问题,为科技人员营造一种安心科研、立足科研的良好环境。

  

  5. 实行政研分离的科研体制

  

  据《财经》杂志报道,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唐安国认为,要从源头上完善体制机制,遏制科研造假,政府应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切断政府官员和科研人员的利益联系,政府部门不参与决定资金流向,这才是腐败的温床;二是加强流程的审计监管,由独立的非政府机构公正审计;三是政府应该冷静看待“科研热”,不能以“搞运动”的方式搞科研。这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其根源都在于政府本身。唐安国认为,政府应当从科研体制中抽身,可以是规则的制定者,但不能成为执行者和利益的分配者,尤其是科研经费发放不应该由政府直接决定。

  

  北京大学前校长陈佳洱院士接受《财经》杂志采访时,也对现今的科研制度提出批评。他说,科学家被逼得“跑部钱进”、围着政府官员转,是目前不争的事实。改革目前的科研评价体系,改革科研人员的工资制度,才是根治学术不端行为的治本之道。

  

  中山大学生态与进化研究所所长彭少麟教授向《财经》透露,在申请经费的过程中,人为活动的空间会很大。很多部委一个处长手里就掌握着大量经费。科研经费经常是没有分配给真正做学问的人。现在很多搞研究的整天就想着申请课题,一年里有半年时间在找项目【科技部“法治”科研行为不端,财经,2006.23】。

  

  6. 建立严格的科研管理和监督制度

  

  一方面,需要通过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从管理制度上对课题立项、研究过程、成果鉴定与评奖、学术交流、论文发表和著作出版等各个环节加强规范和监控,杜绝科研道德失范问题的发生。同时,需要改革目前的科技评价制度,改变重量不重质的取向,建立评审专家库和项目招标制,严格实行双向匿名评审,使学术评价做到客观和公正。

  

  另一方面,需要从教育、舆论、纪律和法律等多个层面来规范科研行为。一个正常的、理性的社会,必须有健全的监督机制和权力制约机制。因此,需要建立学术监督和制约机制,实现科研评审、成果鉴定程序的规范,以及申报信息公开制、异议材料复核制、网上公示制和接受投诉制等,增强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接受社会和方方面面的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通过从各个环节上堵塞低水平重复、粗制滥造和抄袭剽窃等科研道德失范的漏洞,保证科学研究在一种健康和良性的环境中向前发展。

  

  7. 重视民间监督

  

  在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官方监察之外,民间监督应被视为打击科研不端行为的重要方面。这一监督形式也日益为公众所接受和推崇。

  

  1994年华裔学者方是民博士(方舟子)创办新语丝网站,2000年开始在互联网上进行学术打假,创立“立此存照”,专门揭露科学界、教育界和新闻界等学术腐败现象。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教授2001年创办并主持学术批评网,发表多篇文章反对学术腐败。

  

  许多科研工作者都比较关注“新语丝”、“学术批评”等学术打假网站,肯定其对制约科研不端行为的重要意义。近年来诸多的科研不端行为被发现,确实有赖于民间学术打假之功。最新的例证是,2007年12月3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发布2007年第1号通告,通告当年收到三起学术违规举报后的调查审议结论和处理建议,其中一起明示来源于新语丝网站的帖文,另一起明示来源于互联网上的匿名信。

  

  我们认为判断科研道德问题主要涉及学术,应由学术委员会负责。科研道德的教育、养成等贯穿于整个研究所的工作,党建及纪检监察部门应当配合。同时,在处理科研道德问题时,纪检监察部门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

  

  《科学新闻》 (2008年 9月 第1期 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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