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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所举行廉政党课报告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仪式

  6月1日下午,青海盐湖所举行廉政党课主题报告会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仪式。兰州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纪检组组长谢铭一行5人出席了会议,青海盐湖所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科研骨干、支部书记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廉政党课主题报告会是由青海盐湖所党政“一把手”联袂主讲的一堂党课,党委书记胡彦明代表党政“一把手”做了题为《当前规避“八项规定”的主要表现及治理对策探析》的主题报告。

  报告从实行“八项规定”的背景与意义,当前规避“八项规定”的主要表现,规避“八项规定”的原因分析,治理规避“八项规定”行为的对策考虑,兰州分院系统相关情况与要求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中央和中科院党组的工作思路和举措,深入分析了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同时,对青海盐湖所2015年度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希望广大干部党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科院党组“12项要求”,做到:制度建设要严,明确要求要实;执行规定要严,结合本职要实;督促检查要严,防微杜渐要实。结合当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实际,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强化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意识,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创新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受中科院党组委托,兰州分院院长王涛、党组书记谢铭与所党政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谢铭在会上强调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意义。他指出,青海盐湖所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作为一次宣传动员、一次深度沟通、一次整体推动、一次经验交流,做到切实认真落实逐级签订责任书要求;切实突出逐级签订责任书中个性化针对性约束;切实实行责任书的及时续签和更新完善;切实发挥责任制的长效作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仅是形式,更是责任,每位领导干部一定要有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继续贯彻和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和院党组“12项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科技人员的科研活动,使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深入人心,努力为研究所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一三五”发展目标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加有力保障。

  签订责任书与举行廉政党课会议同时,对青海盐湖所领导班子任期(届中)经济责任审计正式启动。谢铭介绍了审计工作的目的、依据和相关事项,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段东平代表所领导班子做了任期(届中)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介绍了本届所领导任职以来的主要工作进展、科研经济业务内控制度、风险防控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他表示,新形势下,随着反腐倡廉、风险防控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审计工作尤显重要,青海盐湖所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的开展,希望通过本次审计,要充分利用审计意见来促进所班子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提升研究所的管理水平,促进研究所的未来发展。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仪式现场

 

  所领导班子任期(届中)经济责任审计正式启动  

 

报告会现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