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管理知识问答(深圳研究院周颖慧整理)
1.问:单位主办或承办且在国内召开的会议费开支标准是多少?
答:根据《中国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3号)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340元/人/天 |
130元/人/天 |
80元/人/天 |
550元/人/天 |
《中国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3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其他费用包括会议场所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办公用品费、医药费和会议服务费等。”
2.问:单位主办或承办且在国内召开的会议费报销需提供哪些票据?
答:根据《中国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3号)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原则上会议费报销应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3.问:会议可以为参会人员报销交通费等费用吗?
答:单位主办或承办且在国内召开的会议,根据《中国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3号)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会议代表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原则上由参会人员所在单位报销;确因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由主办单位在会议费中报销,也可按差旅费规定报销。”
《中国科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2 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邀请专家开会或参加调研的,可按相应职级标准报销受邀人员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但原则上不得发放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受邀人员所在单位已报销差旅费的,不得重复报销。”
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参照相关规定。
4.问:单位主办或承办且在国内召开的会议可以委托会务公司办会吗?
答:根据《中国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3号)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较大规模会议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议公司提供会议服务,应签订合同并按合同据实结算,会议收支结算表作为会议支出报销凭据。”
5.问:会议可以安排宴请吗?
答: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
单位主办或承办且在国内召开的会议,根据《中国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3号)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会议用餐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
6.问:会议可以安排旅游或者参观吗?
答: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会议期间,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
单位主办或承办且在国内召开的会议,根据《中国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3号)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7.问:会议可以发放纪念品吗?
答:不可以。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六章第三十一条规定:“会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单位主办或承办且在国内召开的会议,根据《中国科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发条财字〔2016〕103号)第四章第十九条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发放与会议业务内容无关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