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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作风建设之需严防“搬出搬进”心态作祟

文章来源:柯宁(精密测量科学与技术创新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9-12-31

  【事件介绍】湖北官员“风声过后”搬回超标办公室被免职

  据十堰市纪委介绍,孙照军原办公室为一套间,外间约21平方米作为小会议室(会客室),里间面积约41平方米作为其办公室。2014年4月,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和十堰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要求,孙照军从里间搬到外间小会议室办公,将里间原办公室封存,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2014年8月底,未经请示批准,孙照军擅自从外间搬回里间办公,并将外间小会议室用于接待、接访、开小型会议。2014年12月,湖北省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十堰市人社局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

  近期,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孙照军个人办公面积明显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十堰市委决定免去孙照军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十堰市委在处理孙照军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局长搬出又搬进,清房岂容躲猫猫

  因为搬回超标办公室,丢了头上乌纱帽,如果这世上有后悔药存在,孙照军一定想多吃几瓶。为了“大房子”丢了官帽子,孙照军后悔归后悔,但其被免职却一点都不冤。

  领导干部清退超标办公用房,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一项长期有效的规定,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存在讨价还价余地。为应付检查搬到小办公室,检查结束就认为“风声过了”照用超标办公室,表面看是孙照军的侥幸心理作祟,深挖一层却是其将中央规定搁置一旁。即便检查时孙照军清退了超标办公用房,恐怕也是身退而心不退。

  搬出又搬进的闹剧上演,关键还是孙照军认识不到位,享乐主义的病根还未除,没有将“清房改革”过一遍心,错误地以为是“一阵风”,于是便瞒天过海应付检查,和中央规定玩“躲猫猫”游戏。这样令不行禁不止的干部,破坏的是中央规定的权威,损害的是干部队伍的形象,影响的是党群和干群关系,只有对其严查严办才能正党纪赢民心。

  其实“孙照军”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批人,清退超标办公用房的规定出台后,不少领导干部都上演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戏码,在办公室里添张桌子、加把椅子,将大间隔成两个小间照样一个人用,这样弄虚作假的“创举”屡见不鲜,从而让好规定在落实中打了折扣。

  孙照军玩“搬家游戏”的小事件,凸显出巡视工作“杀回马枪”的必要性,纪委等部门必须常“转身”看看,让部分心存侥幸的官员彻底死心,并逐渐将监督约束转化为官员自我约束。当官员发自内心地接受“清房改革”,再辅之严格的监管,“躲猫猫”的游戏也就玩不下去了。

  “搬进搬出”的游戏是在糊弄谁?

  在之前清退超标办公用房的活动中,不乏出现一些地方加张桌子的假“合并”、打隔断造出会议接待室、或是干脆大搞变通玩起了数字游戏,一方面是出现了“落锁闲置”的“二次浪费”,另一方面让清退超标办公用房的活动失去了原本的意义。然而这次事件的主人公孙某则是在“清房改革”中玩起了“搬进搬出”游戏,如此堂而皇之地违反中央的有关规定,“风声过后”又搬回超标办公室,确实该免职。

  不只是“清房改革”遭遇了“春风吹又生”的乱象,其他作风的整改也面临着“割韭式”的困局,其主要原因是思想上存在着“闯关”心态,等“风平浪静”之后再次“大行其道”。单拿办公用房超标为例,不论是之前的“应付式”清退还是这一次“搬进搬出”的戏码,都体现除了有的干部仍存特权思想,追求奢华享受,互相攀比,甚至存在有的干部认为“法不责众”,对办公用房超标现象习以为常。因此“换汤不换药”般的暂时“屈居”小办公室的领导等风声过后自然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再次搬回自己熟悉而又舒服的豪华办公事中去了。

  “搬进搬出”的游戏不止糊弄了上级,更糊弄了信任政府的百姓,如此看来,预防超标办公用房“卷土重来”还需“加几把火”。一来要缘法而行,加一把“法治”的“火”。真正将干部办公用房面积及室内配饰以法规条例的形式规范出来,既可以防止新建的办公用房“生米煮成熟饭”,又能够长期约束清退后的办公用房;二来要监督跟进,加一把“问责”的“火”。加大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的违法成本,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及时揪出这些心存侥幸的蛀虫,用严厉的处分惩罚来警醒那些还妄想瞒天过海、蠢蠢欲动的工作人员。如此才能让“搬进搬出”的游戏画上句点,让“清房改革”的成果持续存在下去。

  清超标房何以应付玩“游戏”

  中央先后出台“停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通知”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后,各地都开展了清理超标办公用房整治活动,可谓初见成效,可超标配置办公用房的问题依然存在。

  在本案中,作为一个湖北市级局长把“清房改革”当“躲猫猫”的游戏,恐怕不是偶然现象。按照2014年国家出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市级机关正职42平方米,正局级24平方米,县级正科级18平方米,科级以下9平方米,而乡级机关的标准更低。一些乡镇领导办公室面积超标,并配备会客室、小会议室,乃至卧室、淋浴房,楼内还有健身房、娱乐室,有的甚至达百余平方米。孙照军作为一名市级正局级领导干部,办公室却是面积高达63平方米的套房,可谓豪华气派。在“清房改革”中为达到上面的要求,暂时封存了多余的房间,竟然是为躲避“风声”的应付,并未进行实质性整改,以至于在清理超标办公房的“风声”后再擅自启封,经群众举报才被追究责任。

  本案也并非偶然,而事实上,有不少地方出现了"级别越低、领导办公室越阔"的怪象。一些地方官员在清理超标办公房工作中,并未将中央的精神领悟透彻,未把工作落到实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通过增设科室牌、增加座位牌、加修隔断亦或像本案中锁门了事,如此制造假象只为检查蒙混过关,检查过后却是“涛声依旧”、超标依然。

  造成这样的问题,一旦发现严惩是有必要的。但是,还得找问题的根源。许多机关办公楼大多是原来建的,设计不尽科学合理,建好后结构、大小已确定,即使单间超标,也难以分割、调剂,若超标几到十几平方米,无法"切"出来收回;其次是腾退出来的多余办公房难以发挥作用,如领导办公套房,集办公、会议、休息室于一体,超标较多,若作为多个科室办公又不利于工作,若将腾退的房间锁了又嫌浪费。

  所以,要管住干部的办公用房不超标,就得从源头抓起,各机关建设办公用房在设计、修建的时候就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做到不超标、不奢华,各职能部门、各级官员做到从严审核、严格把关,杜绝超标豪建的问题发生。对审查把关不严、顶风违纪的问题官员要从严查处,并实行责任倒查、终身追究。惟有如此,才能形成强力震慑,有效遏制官场奢侈攀比浪费之风。

  有多少超标办公室“搬出搬进”

  说孙照军咎由自取,并非虚言。由此,便牵引出几个问题。

  其一,一些官员认为“反四风”只是一阵风。办公室面积严重超标,孙照军之所以敢于搬出又搬进,显然与抱有侥幸心理有关,也与认为中央“反四风”只是一阵风有关,过了风头一切正常。殊不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共同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是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刚性制度,不可能朝令夕改。而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反四风”,更不可能浅尝辄止。日前,中纪委网站上的一篇文章称:有的人认为,反腐败只是“一阵风”、摆摆姿态。还有的人说纠“四风”反腐败已经差不多了,再进行下去就过头了,见好就收吧!对此类观点,必须坚决予以反对,绝不能熟视无睹、任其泛滥。从形势判断上看,反腐远没有到“鸣金收兵的时候”。

  与之相对应的是,前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1月份全国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5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06人。释放的信号很明显,对违反八项规定者,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同时也说明,现实中仍有为数不少的官员把“反四风”当成耳旁风,不以为然,不思悔改,甚至变本加厉地刮四风、行贪腐。

  其二,如何处置超标的办公室,应摆上议事日程。此前,媒体披露,一些官员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只是“一种糊弄上级检查的工程”。比如,他们隔断出的接待室等,“仍属局长专用”。孙照军的整改也是糊弄,看似封存了大办公室,但又偷偷使用。为防止超标办公室被重新使用,应有釜底抽薪之策,比如,可公开拍卖,或用作住房困难群体的廉租房,或出租;再比如,将大办公室改成多人合并办公。无论什么方式,都不应让办公室闲置起来,那些官员再想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就不容易了。

  其三,如何防止官员在“清房改革”中耍花招,仍是难题。孙照军之所以被发现搬进超标办公室,归因于有人举报,“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进行了调查核实”。如果没人举报呢?或如果举报无效呢?对于民众来说,很难有机会光临孙局长的大办公室,而对于其下属来说,即便有机会出入,也未必敢于举报局长超标使用办公室。

  有个细节是,当初整改时,孙照军将里间原办公室封存,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既然钥匙交出去了,为何又能搬进去?其实,身为一局之长,取回钥匙有何难事?换言之,但凡超标使用办公室的官员往往都是部门领导,对他们的监督往往无力,“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此,既需要建立更有效的监督平台,鼓励各种方式的举报,也需要建立抽查制、督查制。

  “反腐一阵风,那只是传说”,再不收心、收手的官员,可参照孙照军被免职的例证。与此同时,更应该看到,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仍然艰巨繁重。为此,就需要严格构建监督制度,在官员不敢腐上发力。

  【启示与思考】

  官员因搬回超标办公室被免职乃咎由自取,用鲁迅先生的话说:“活该。”官员因搬回超标办公室被免职虽作为个案,也许可以一笑置之,但其背后暴露出的官员“风声过后”思维却不可一笑置之。

  假若将官员搬回超标办公室视为个体行为,“风声过后”思维则恐怕可称官员普遍心理。在我的记忆中,以往包括清理办公室在内、旨在规范官员办公和公务活动待遇的林林总总“规定”“严禁”“清理”“整改”不是没有过,而是其中不少沦为“狼来了”、五分钟热度,正是“一阵风”禁令让官员“风声过后”违规违禁反潮屡试不爽。

  庶几宿命使然,官员搬回超标办公室发案,又是群众举报结果,而非相关部门主动监督结果。也就是说,假如没有群众举报,搬回超标办公室的官员兴许正人不知鬼不觉地“没事偷着乐呢”。进而,我有理由质疑诘问,既然又是官员“风声过后”惯性思维发作的结果,各地违规反潮行为,谁敢保证仅此一例。幸好,当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回头看”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明明知道自己违规占用办公室用房,事前已经从办公用房搬出,事后应该考虑如何按规定搬进需要的住房,而不是等“风声过后”再恢复原样,搬进超标违规办公室住房。这是典型的抱有侥幸心理,对中央抓作风建设认识不到位。中央领导多次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没有休止符。

  实践证明,抓作风建设,就是让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有廉洁高效的精神状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就是要预防和防止“四风”反弹。显然,将湖北十堰市人社局原局长因违规占用办公室,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予以免职,就是表明抓作风建设不止步。

  俗话说得好,严是爱,宽是害。如果对湖北十堰市人社局原局长违规占用办公室,听之任之,或者以为小题大做不做出处理,那么其所造成的影响以及后果,是难以估计的。有道是,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从查处的一些贪污腐败分子案件看,都是因作风不实,最终导致步入贪腐的深渊,受到法律的严惩。

  (转载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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